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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of the City Clerk

如何加入和参加市议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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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特定物品对话

公众应有机会向理事会发言。 理事会主席可以确定某一议程项目的发言者人数,或减少每位发言者的发言时间,以适当管理会议并确保理事会有时间审议所有议程项目。 公众成员对每个议程项目只能发表一条评论。

通过网络研讨会参加市议会会议并提供电话证词

市议会会议将继续通过 Zoom 网络研讨会平台以虚拟方式举行。 公众可以通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在线访问会议,或使用智能手机、手机或座机拨打会议电话,对议程项目或在非议程公众评论期间发表公众评论。 如果通过电话参与,请按 *9 举手,按 *6 取消静音。

请点击以下链接加入网络研讨会:

https://sandiego.gov/councilmtg

通过电话加入:拨打 1-833 568 8864 +

出现提示时,输入网络研讨会ID: 160 730 3719

现场评论议程项目

每位发言者都必须在希望发言的会议上向市书记员提交书面请求(发言者单),表明他们希望发言的议题。 会议当天之前或现场作证完成后不得提交演讲者单。 现场作证将在虚拟作证开始之前结束。

任何希望向理事会发言的人都应走上讲台,说明他们代表谁(代表某个组织还是其他人)。

对于闭门会议、公告和同意议程部分的会议管理,发言者每项议程有 1 分钟的发言时间,如果议程该部分有 3 项或更多项议程,则发言者最多有 3 分钟的发言时间。

对于讨论和信息项目,每位发言者最多可发言三分钟,但须遵守理事会主席为会议管理目的确定的可用时间,此外,出席会议并提交发言者单的其他公众成员也可以发言三分钟。 这些发言者名单应一次性一起提交给市书记员。 理事会主席还可以将有组织的小组演讲时间限制为 10 分钟或更短。

议程项目的虚拟公众评论

公众可以按照如下所示的方式虚拟参与(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流媒体)。 希望提供虚拟公众评论的发言者必须在队列关闭之前举起虚拟手进入虚拟队列。 当最后一位虚拟演讲者结束发言或现场证词结束五分钟后(以先发生者为准),队列将关闭。

对于会议记录、公告和同意部分的会议管理,发言者每项议程有 1 分钟的发言时间,如果议程该部分有 3 项或更多项议程,则发言者最多有 3 分钟的发言时间。

对于讨论和信息项目,每位发言者最多可发言三 (3) 分钟,但须遵守理事会主席为会议管理目的确定的可用时间。 虚拟参与的演讲者不得将其时间分配给其他演讲者,也不得在评论期间分享视频或视觉辅助材料(即 pdf、ppt、docs)。

 请注意:  希望提供虚拟证词的公众必须在排队结束前举手进入虚拟队列。当最后一位虚拟演讲者结束发言或现场证词结束五分钟后(以先发生者为准),队列将关闭。 虚拟参与者不得将时间让给亲自或虚拟参与者的其他人,也不得分享视频或视觉辅助工具 - 请通过网络评论表提交以供分发。

非议程公众评论

每次例行议会会议议程均应在议程中预留出一段时间,供公众就议程上未列入但属于议会管辖范围的公众感兴趣的事项向议会提出意见。 非议程公众评论应由理事会主席根据特定议程自行决定。

为了确保理事会有时间审议所有议程项目,针对具体问题和每位发言者的非议程公众评论将如下:

每位发言者发言时间限制为两分钟。发言者不得将自己的时间分配给其他发言者。 如果某个议题有 8 位或以上发言者,则该议题的发言时间最长为 16 分钟。 发言顺序通常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确定,但是,可以优先考虑上次定期理事会会议上非议程公众评论期间未向立法机构发言的发言者。 公众成员每项议程只能提供一条非议程评论。

如果亲自发表评论,请向市书记员提交您的发言单和任何视觉辅助材料。 现场作证应在虚拟作证开始前结束。

希望提供虚拟非议程公众评论的发言者必须在队列关闭之前举起虚拟手进入虚拟队列。 当最后一位虚拟演讲者结束发言或现场证词结束五分钟后(以先发生者为准),队列将关闭。虚拟参与者不得在非议程评论期间分享视频或视觉辅助材料(即 pdf、ppt、docs)。

请注意:每周一,所有讨论事项完成后,将在下午 2 点的会议期间进行非议程公众评论。 周二上午 10 点的会议期间将进行非议程公众评论。

您可以使用网络表单提交对议程项目的评论、非议程公众评论和闭门会议公众评论,并注明您希望提交评论的评论类型和项目编号(如果相关)。会议召开前两小时收到的评论将分发给市议会,并与会议材料一起发布在网上。 所有网络表单评论限制为 500 字,但可以包含附件。 会议当天该时间范围之后但在议题提出之前收到的评论将提交到相关议题的书面记录中。

准司法事项。在市政府就该项目进行陈述后,申请人(和/或上诉情况下的上诉人)将有最多 10 分钟的时间进行有组织的陈述。 仅当市政府的演讲超过 10 分钟时,才会允许超过 10 分钟的时间。 申请人或上诉人无需向书记员提交任何书面请求(发言者单),而是请在听取事项之前的星期五中午之前联系市书记员cityclerk@sandiego.gov或 619-533-4000,以确保妥善管理会议。在这些陈述结束后,议会主席将开放该项目以征询公众意见,该意见将由市书记员和议会主席按照“对议程项目的现场评论”和“对议程项目的虚拟公众评论”中所述进行管理。

莱文法案。根据《莱文法案》(政府法典第84308条),任何向理事会申请许可证、执照、合同(竞争性投标合同、劳动合同或个人雇佣合同除外)或其他权益的一方,均须记录在案,披露其或其代理人在过去12个月内向任何理事会成员提供的任何超过500美元的捐款(包括累计捐款)。 参与者和代理人也需进行此项披露。 披露必须包括当事人或参与者的姓名以及做出贡献的任何其他人的姓名;接受者的姓名、贡献的金额以及贡献的日期。

书面材料。 您无需将书面材料作为网络表单的附件提交,而是可以通过美国邮政将其提交至市书记员处,地址为 202 C Street, MS2A San Diego, CA 92101。 通过美国邮政提交的材料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收到,以便分发给市议会。会议当天通过美国邮政收到的评论将提交到相关项目的书面记录中。

公众可以通过公共电视台(仅限圣地亚哥市内)观看会议,Cox Communications 和 Spectrum 的市电视台 24 频道或 AT&T U-Verse 的 99 频道,也可以在线观看会议 (link is external)

议事日程

理事会会议期间处理事务的顺序并不总是按照议程项目的数字顺序。 您可以在我们的摘要表上查看物品的预期顺序,该摘要表旨在为公众提供一份简单的指南,将所有要携带的物品按照携带顺序合并到一份文件中。 摘要表于周四下午发布,并于周五下午更新,包含可能添加的任何补充项目。您可以在以下链接的议程页面上找到它。

迟到的材料

根据《布朗法案》和加州政府法典第 54957.5(b) 条,在市议会会议之前和会议期间分发给立法机构的与市议会会议议程项目有关的迟到文件,可在市书记官办公室、市政府大楼大厅信息服务柜台查阅,地址:202 C Street, San Diego, CA 92101。这涉及议程公开通知后和会议开始前 72 小时内收到的文件。 请注意:市议会会议开始前约一小时,相关文件将在市政厅外市政大楼12楼大厅内一个标有“迟到材料”的活页夹中提供。市议会会议期间收到的迟到材料,可向市政厅内的市政书记员提出口头申请,以供查阅。

会议记录及我的参与

市书记员根据《城市宪章》的要求,通过会议记录创建市议会会议的行动记录/议事日志。立法记录员专门准备动议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反映了所有提出的动议、动议人和附议人以及投票情况。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记录反映的是提出的动议,而不是议员的讨论或评论,也不是市政工作人员或公众成员的姓名和评论。 根据罗伯特议事规则(第 12 版)第 48:2 条, “会议记录应主要记录会议上所做的事情,而不是成员所说的内容”,但公众的评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纪念和查看:

  1. 您可以提交书面意见,这些意见将作为每次理事会会议的会议文件的一部分永久保留;
  2. 对于亲自发言者,会议上提交的发言者单将作为每次理事会会议的会议文件的一部分永久保留;
  3. 虚拟发言者将被记录在立法记录员记录的发言者名单中,并作为每次理事会会议的会议文件的一部分永久保留;
  4. 每次理事会会议的视频片段都会在理事会会议结束后 24-48 小时内在线发布,并保留给任何希望查看其证词和/或议员讨论的公众成员访问。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市政秘书办公室,电话:619-533-4000,邮箱:cityclerk@sandiego.gov